中国美院社会美术水平考级工作条例中国美院社会美术水平考级工作条例 一、承办考级 1、凡要求承办我院美术考级的单位,联系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按照我院“美术考级承办单位的申请程序”进行如实申报,并递交相关材料。 2、我院根据文化部31号令的精神,对申报承办单位的材料进行审核,60天内做出同意与不同意的回复。 二、签订协议 1、凡是通过审批的承办单位必须与我院考级中心签订委托承办协议,按文化部31号令的规章要求,并结合当地文化行政文化部门的要求进行备案。 2、同时,我院考级中心把本考级手册一并交至承办单位。 三、招生简章的发布规定 1、招生考试简章一律由考级中心制作样张后交给各承办单位发布。 2、承办单位公布的简章内容除考试时间、地点外,其它应与考级中心的样张一样。 四、注册报名 个人报名:承办单位需指导考生熟悉网站报名系统相关流程。打印准考证为最终报名成功。 集体报名:承办单位登录网站系统后,批量导入考生的考生信息及考生照片并转入第三方支付系统支付总额。通知考生打印准考证为最终报名成功。 五、考试编排 1、承办单位需制定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并在考级平台上发布报名时间段。 2、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承办单位需在规定工作日内按考生的科目、级别编排考场。 六、考场准备 1、安排每个考场不超过30名考生为宜,如果考题要求为静物写生或者模特儿时,则以15名考生一组为宜。 2、选择布置考场时,要充分注意场地的大小不一样和采光的问题,考场布置完毕后,开考时不得随意改变考场场景。 七、监考人员 监考人员由各承办单位推荐,报我院考级中心批准,并由考级中心制作发放转考证。 八、考试 1、开考时,每个考场不得少于2名监考人员。考生可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在进入考场时,监考人员必须逐个、认真仔细地对考生进行准考证核对,并宣布考场纪律。 2、严谨无证考试及替考的情况发生,在考试中若发现作弊行为的应取消考试资格。 九、试卷发放、收卷管理 1、试卷尺寸规格按照考级中心提供的相应考题进行分发,各环节要求严谨、仔细,不得透露考题内容,避免泄题事故发生。 2、考试结束,应对考卷分门别类按顺序排列进行清点、核准、造册,以安全的方式邮寄至我院考级办公室。 十、试卷 1、试卷由考级中心考官进行统一评卷,按照考级标准,对试卷做出达标与否的评定。 2、考生所报考试级别未达标准,考官则采用降至相应的级别。降级的考生会收到考官点评的水平评定回执。 十一、成绩录入、证书制作、发放 1、考试等级评定后,由考级办公室统一录入成绩,统一证书编号,制作证书。 2、证书发放期限为收到考试试卷后60天完成 十二、承办单位制定实施细则 各承办单位根据考级中心的《工作条例》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更为详细的操作实施细则,使考级工作更为制度化、规范化的进行。 十三、考级区域 各承办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区域开展考级活动,不得跨区域进行招考,若发生违法行为,应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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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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